人的心理上,有兩種根深蒂固的意念:自衛與自存。為了自衛,人類創造了上帝,靠上帝得到保護、 安全與依怙,就像小孩依賴父母一樣。

為了自存,人類想出了靈魂(神我)不滅的主意,俾得亙古長存。

由於他的愚昧、懦弱、恐懼與貪婪,人類需要這兩件東西來安慰自己。因此,他緊緊地、狂熱地抓住它們。

    我為什麼出家 釋法嚴

佛陀的啟示 顧法嚴居士譯
第六章 無我論

 

一般用到「靈魂」、「自我」、「個我」或梵文裡的「神我」( Atman)(編者註: Atman其實只是「我」的意思,一般均譯為「神我」,沿用已久,但是否與奧義書及吠檀多之哲學相符,甚可置疑。)這些字眼的時候,它們所提示的意義是:在人身中有一恆常不變、亙古長存的絕對實體。這實體就是那千變萬化的現象世界背後不變的實質。照某些宗教說,每一個人都有一個個別的靈魂,這靈魂是上帝所創造的。人死後,它即永久地生活在地獄或天堂裡,而它的命運則完全取決於它的創造主的裁判。依另一些宗教的說法,這靈魂可以歷經多生,直到完全淨化,最後乃與上帝或梵天或神我合一,因為當初它就是從這裡面流出來的。這個人身中的靈魂或自我是思想者、感受者、一切善惡行為所得獎懲的領納者,這種的觀念叫做我見。

在人類的思想史中,佛教是獨一無二不承認這靈魂、自我或神我的存在者。根據佛的教誡,我見是虛妄的邪信,與真實絕不相侔。它只能產生「我」、「我的」之類有害的思想、自私的慾望、貪求、執著、憎恨、瞋恚、貢高、我慢、自利主義,以及其它染污不淨法等種種問題。它是世間一切紛擾的泉源:從個人間的衝突,以至國與國間的戰爭,莫不以此為根由。簡言之,世間一切邪惡不善法,無一不可溯源到這一邪見。

人的心理上,有兩種根深蒂固的意念:自衛與自存。為了自衛,人類創造了上帝,靠上帝得到保護、 安全與依怙,就像小孩依賴父母一樣。

為了自存,人類想出了靈魂(神我)不滅的主意,俾得亙古長存。

由於他的愚昧、懦弱、恐懼與貪婪,人類需要這兩件東西來安慰自己。因此,他緊緊地、狂熱地抓住它們。

佛的教誡不但不助長這愚昧、怯懦、恐懼與貪慾,反從釜底抽新將這些(劣根性)連根芟除,以使人類得到正覺為目的。根據佛教,上帝與靈魂的概念,是虛妄不實的。雖然神學是一項高度發展的理論,它們仍然只是極精微的前塵心影,不過穿上了深奧難懂的形上學以及哲學名詞的外衣而已。這些意念之根深蒂固而為人類所親所愛,使得人類不願聽聞、更不願了解任何與之相違反的教誡。

佛對這點甚為熟知。事實上,他曾說過,他的教誡是反潮流的,是違反人類自私的慾念的。在他證正覺才四個星期的時候,他坐在一棵榕樹底下,如是自思:「我已證入真理。此理艱深,難見難解,......惟智者能知之......為強烈的慾望所征服而為黑暗所包圍的人,不能見此真理。這真理是反潮流的,崇高、深奧、微妙、難知。」

他心裡這樣想著,佛曾一度猶豫。如將他所證真理,解釋與世人知悉,是否將徒勞無功?然後他將世間比作一座蓮池:在蓮池中,有些蓮花還淹沒在水底,有些已長到水面,有些則已透出水面而不為水所沾濡。同樣的,在這世間也有各種根器不同的人。有些人會了解這真理的,佛這才決定說法。﹝註一﹞

無我論(或稱靈魂非有論)是緣起論的推論,也是分析五蘊所得到的自然結果。﹝註二﹞

在前文討論第一聖諦(苦諦)的時候,已說明所謂眾生或個人是由五蘊綜合而成。將五蘊予以分析審察,找不到在它們幕後另有一個可以稱之為我、神我或自我的長住不變的實質。這是分析法,但用合成法的緣起論,也能得到同樣的結果。根據緣起論,世間沒有一件事物是絕對的。每一件事物都是因緣和合的(由條件構成的)、相對的、互為依存的。這就是佛教的相對論。

在正式討論無我的問題之前,對於緣起論應有一個簡明的概念。這一項教義可用四句簡短的公式來代表它:

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;

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。﹝註三﹞

在這緣起、相對、互存的原則下,整個生命的存在、持續,以迄寂滅,都在一條叫做緣起法則的公式裡解釋得十分週詳。這法則共分十二部分:

一、因為無知,乃有種種意志的活動而成業(無明緣行)。

二、因為有種種意志的活動,乃有知覺的生起(行緣識)。

三、因為有知覺,乃有精神與肉體的現象產生(識緣名色)。

四、因為有了精神與肉體的現象發生,乃有六根的形成(名色緣六入)。

五、因為有六根,乃有(感官與心靈)對外境的接觸(六入緣觸)。

六、因為有(感官與心靈)對外境的接觸,乃生起種種感受(觸緣受)。

七、因為有種種感受,乃生起種種貪欲「渴(愛)」(受緣愛)。

八、因為有種種貪愛,乃產生執取不捨(愛緣取)。

九、因為有執取不捨,乃有存在(取緣有)。

十、因為有存在,乃有生命(有緣生)。

十一、因為有生命,乃有

十二、敗壞、死亡、哀傷、痛苦等(生緣老病死憂悲苦惱)。

生命便像這樣生起、存在、持續。假使我們將這公式的順序倒過來,便得出如下的緣滅的逆定理:

(滅),因為意志活動止息,知覺也同時止息(行滅則識滅)......乃至因為生命的止息而一切敗壞死亡哀傷等等一應俱滅。

於此應該明白熟知的是:這緣起法則的每一部分,一方面是由眾多條件(緣)和合而生( conditioned緣生的),另一方面又同時構成其它部分生起的條件(condition-ing 緣起的)。﹝註四﹞因此,它們之間的關係,完全是相對的、互為依存的、互相聯結的。沒有一事一物是絕對獨立的。所以,佛教不接受最初因,這在前文已講過。緣起法則是一個首尾相接的環,而不是一條直線的鏈子。﹝註五﹞

自由意志的問題,在西方的思想界與哲學界中,佔有很重要的地位。但是根據緣起法,這問題在佛教哲學中是不存在的,也是不能生起的。既然整個的存在是相對的、有條件的(因緣和合的)、互為依存的,我們何能單獨自由?意志與其他思想一樣是緣生的。所謂「自由」,其本身就是相對的、緣生的。無論是肉體或精神方面,沒有一件事物是絕對自由的,因為一切都是相對的、互為依存的。自由意志的含義,是一個與任何條件及因果效應無關的意志。但是整個生存界都是有條件的(緣成的)、相對的、受因果律支配的。在這裡面,如何可能產生一個意志,或任何一樣事物,與條件及因果無關?此處所謂自由意志的觀念,基本上仍與上帝、靈魂、正義、獎懲等觀念相連結。不但 所謂自由意志並不自由,甚至自由意志這一觀念都不是無條件的。

根據緣起法則,也根據眾生為五蘊和合而成的這一分析,在人身內或身外,有一常住不變的實質,名為神我、我、靈魂、自我、個我,這一觀念,只能被認為是一種邪信、一種心造的影像。這就是佛教的無我論或稱靈魂非有論。

為了避免混淆,於此必須申明,真理有兩種:世俗的真理(俗諦)與最高的真理(真理)。﹝註六﹞我們在日常生活中,用我、你、眾生、個人等名詞的時候,不能因為實無我及眾生等而將上項名詞視為妄語。這些名詞在世俗共認的意義來說,也是真實的。但是,最高的真理,卻是實際上並無我與眾生。在《大乘莊嚴經論》裡就說:「當知『補特伽羅』祇是假名安立(依世俗說,有所謂眾生),並無實義。」﹝註七﹞

大小乘各宗派的共同特色,就是否定有不滅的神我。因此,就沒有理由假定在這一點上完全一致的佛教傳統,已經與佛的原始教誡有了偏差。﹝註八﹞

因此,最近有少數學者﹝註九﹞,竟然違反佛教精神,妄圖將「我」觀念,私自輸入到佛的教義之中,實在是奇怪之極。這些學者對於佛及其教義備極尊崇,仰佛教如泰山北斗。但是他們無法想像如佛這般頭腦清晰、思慮精深的思想家,竟能將他們所熱切需要的神我、自我予以否認。他們下意識地尋求佛陀的支應,以滿足他們對永生的需要——當然不是個人的小我,而是大「我」的永生。

索性坦白地相信有神我、自我,甚至明白指摘佛不承認有神我自我為錯誤,都無所謂。可是應要將佛從來不曾接受過的的一種觀念注入於佛教之中,那就不成了。這種觀念在現存的原始佛典中,就我們所見,是不為佛所接受的。

相信有上帝與靈魂的宗教,並不以這兩種觀念為秘密。相反的,他們還經常不斷地反覆宣揚它們,極盡辯才吹擂之能事。如果佛曾經接受這兩種在一切宗教中極為重要的觀念,他一定會公開宣佈,如同他談論其它事物一樣,而不會將它們秘藏起來,以留待他圓寂二千五百年後的人來發現。

可是人們一想到佛教的無我,會將他們幻想的「我」毀滅,神經就緊張了起來。佛對這一點並不是不知道。

有一個比丘有一次問佛:「世尊!是否有人因為發現身內無有常住實性而遭受痛苦折磨呢?」

「有的,比丘!」佛答道。「有人執持這種見解:『宇宙就是神我,我死後即將與之合一,常住不變,亙古永存。我將這樣地存在,以迄永遠。』當他聽到如來及其弟子所弘傳的教義,目的在摧毀一切臆見(戲論)......消滅「渴(愛)」,達到無著、寂滅、涅槃時,那人自忖:『我要被消滅了,我要被毀掉了,我將不再存在。』於是他就哀傷、憂慮、焦急不安、椎胸痛哭而精神恍惚,不知如何是好。所以,比丘,因為身內找不到常住實體而為痛苦所折磨的人是有的。」﹝註十﹞

在別的經裡,佛也說過:「比丘們啊!這個沒有『我』也沒有『我所』的意念,對於無識的凡夫是駭人的。」﹝註十一﹞

想在佛教中找出一個「我」來的人,是這樣辯論的:「誠然,佛將眾生分析為色受想行識,並說這五者中沒有一樣是『我』。但是他並沒有說除了五蘊之外,人身內或其他地方,就完全沒有『我』了。」

這種立論有兩種站不住的理由:

第一:根據佛說,眾生僅由五蘊和合而成。除此之外再無別物。沒有一部經中,佛曾說眾生身中除了五蘊尚有他物。

第二:佛曾在不只一部經中,毫不含糊地斷然否認人身中或身外或在宇宙中之任何一處有神我、靈魂、自我、個我的存在。今試舉例以明之:

在巴利文《法句經》中,有三首偈極關重要而為佛教之精義。這三首偈就是第二十章的第五、六、七等三偈(或全經中的第二七七、二七八、二七九等三偈)

第一、第二兩偈中有道:

「一切有為的事物,都是無常的(諸行無常)。」以及「一切有為的事物,都是苦的(諸行皆苦)。」

第三偈卻道:「一切法都是沒有『我』的(諸法無我)。」﹝註十二﹞

這裡請特別注意,在第一、二偈中所使用的是「有為的事物(行)」一詞,但在第三偈中則改用「法」字了。為什麼第三偈不也和一、二偈一樣地用「行」(有為的事物)而要用「法」字呢?整個的關鍵就在這裡。

原來,行﹝註十三﹞的意思,就是五蘊與一切緣起、依存、相對的事物(精神的和肉體的都在內)。假如第三偈也說:「一切行(有為的事物)都是沒有我的」,那末有人也許會想:雖然有為的事物中無我,但在有為的事物之外,五蘊之外,也許仍有一個「我」吧!就是為了避免這種誤會,所以第三偈中才用了「法」字。

「法」字的意義比「行」字要廣大得多。在佛教中,沒有一個術語的涵義,比「法」字更廣的了。它不僅包括有為的事物,也包括了無為的「絕對性」與涅槃。世出世間、善惡、有為無為、相對絕對,沒有一樣事物不包括在這一個「法」字中。因此,根據此一申義,「諸法無我」很顯然的是說不僅五蘊之中無我,在五蘊之外或離開五蘊依然無我。﹝註十四﹞無論在人(補特伽羅)或法中,都沒有我。大乘佛教的態度亦復如是。在這點上,與上座部一般無二。不僅強調法無我,也強調人無我。

在《中部經》中的《阿勒葛度帕瑪經》Alagaddupama-sutta(譯者註:約相當於漢譯《中阿含》第二零零《阿梨吒經》裡,佛向弟子們說:「比丘們啊!你們可以接受靈魂實有論,只要接受了這一理論,一切憂悲苦惱便不再生起。但是,比丘們啊!你們見到過這樣的靈魂實有論嗎?接受了它就可以使憂悲苦惱不再生起?」

「當然沒有囉,世尊!」

「好極了,比丘們。比丘們啊!我也從未見過有這樣的靈魂實有論,接受了它憂悲苦惱便不再生起。」﹝註十五﹞

如果曾經有過為佛所接受的靈魂實有論(有我論),他一定會在上節經文裡予以闡釋,因為他曾要比丘們接受不會產生痛苦的靈魂實有論。但在佛的看法,這樣的靈魂實有論是沒有的。任何的靈魂實有論,無論它是如何高深微妙,都是虛妄幻想,徒然製造各種問題,隨之產生一連串的憂悲、苦惱、災難、困擾等等。

在同一經中,佛接下去又說:「比丘們啊!我以及與我有關的任何事物(我所)既然確確實實是不可得的,所謂『宇宙就是神我(靈魂);我死後就成為神我,常住不變,亙古長存,我將如是存在以迄永遠』的臆見,豈不是十十足足的愚痴?」﹝註十六﹞

這裡,佛清清楚楚的說出神我、靈魂、我實際上是不可得的。相信有這麼一件東西,乃是再愚蠢不過的事。

想在佛教中找「我」的人,也舉出若干例子。這些例子,先是他們把它翻譯錯了,之後又加以曲解。一個有名的例子,就是《法句經》第十二章第四節,也就是第一六零偈。他將原文的Atta hi attano natho先譯成「『我』是我的主宰」,然後又將偈文解釋為大「我」是小我的主宰。

先說,這翻譯根本不正確。此地的Atta並不是含有靈魂意義的「我」。在巴利文中,atta一字除了在少數情形下,特指哲學裡的靈魂實有論(有我論)如前文所見者外,通常均用為反身或不定代名詞。在《法句經》第十二章這句偈文裡以及其它許多地方,它就是用反身或不定代名詞。其意義是我自己、你自己、他自己、某人、某人自己等。﹝註十七﹞

其次, natho的意義,並不是「主宰」,而是依怙、支援、救助、保護。﹝註十八﹞因此,Atta hi attano natho的真正意義,是「人當自作依怙」或「人當自助(支援自己)」。這話與任何形而上的靈魂或「我」都不相干。它的意義很簡單,只是:人應當依靠自己,不可依賴他人。如此而已。

另一個想將「我」的觀念注入到佛教中的例子,就是《大般涅槃經》中被斷章取義的名句Attadipa viharatha attasarana anannasarana。﹝註十九﹞這句子的字義是「以你自己作為你的島嶼(支應)而安住,以你自己作為你的依怙,而不以任何其它的人作為你的皈依處。」﹝註二十﹞那些想在佛教中見到「我」的人,卻將attadipa和att-asarana 兩字曲解為「以『我』為明燈」,「以『我』為皈依」。﹝註二十一﹞

我們將無法了解佛給阿難這項誥誡的全部意義及其重要性,除非我們將這些話的背景與上下文加以考慮。

佛那時正住在一處叫做竹芳邑的村子裡,離他的圓寂(般涅槃)剛好三個月。當時他年已八十,正患重病,瀕臨死亡。但他認為如果不向那些他所深愛而親近的弟子們宣佈這一噩耗,遽爾死去,是不當的。因此,他鼓起勇氣,決心忍受一切痛苦,克服他的疾病而復元了。但是他的健康仍然很差。他病愈之後,有一天坐在戶外一處濃蔭之下,他最忠勤的侍者阿難,來到他所愛的師尊身邊坐了下來,就說:「世尊,我曾照顧世尊的健康,我曾為世尊侍疾。但是一看到世尊生病,我就覺得天昏地黑、神志不清了。我只有一個小小的安慰。我自思世尊在沒有留下有關僧團的教誨之前,是不會逝世的。」

於是,佛充滿了慈悲與人情,很溫和地對他的忠心而深愛的侍者說:「阿難啊!僧團對我還有什麼企求呢!我以將法(真理)不分顯密統統教給了你們。關於真理,如來掌中並無隱秘。當然囉,阿難,如果有人認為他應當領導僧團,僧團應當依靠他,他自應留下遺教。可是如來並沒有這種念頭。那末,他為什麼要為僧團留下遺命呢?我現在已經年老,阿難啊!都八十歲了!用舊了的車子,須靠修理方能繼續使用。同樣的,在我看來,如來的色身,也只有靠修理才能繼續活下去。因此,阿難啊!應當以你們自己為島嶼(支應)而安住,以你們自己而不以任何他人作為你們的皈依;以法為你們的島嶼(支應),以法為你們的皈依,不以任何他物為你們的皈依處。」﹝註二十二﹞

佛向阿難說這些話的意向,是十分明顯的。阿難本來非常憂鬱。他認為他們大師死了,他們將全部變成孤單、無援、無所依怙。所以佛給他安慰、勇氣與自信。告訴他們應該依靠自己,依靠他所傳授的「法」,而不依靠任何他人或物。在這裡提出一個形而上的神我、自我的問題,實在是太離譜了。

接著,佛還向阿難解釋一個人應如何成為自己的島嶼或依怙,一個人應如何以「法」為自己的島嶼和依怙:要養成念念分明。對自己的色身、感覺、心王、心所的一切動態,時時刻刻無不了然洞照(四念處)。﹝註二十三﹞在此,佛也完全沒有談到神我或自我。

另外,還有一段想在佛教中覓神我的人所常常引用的資料。有一次,佛從波羅奈到優樓頻螺去,在途中一座樹林裡的一棵樹下安坐。那天,有三十個朋友,都是年輕的王子們,帶著他們年輕的妻子,在這樹林裡野餐。有一個未婚的王子,帶了一名妓女同來。當其他的人正在尋歡的時候,這妓女偷了些貴重的物品逃走了。王子們就在森林中找她,他們看見佛坐在樹下,就問佛有沒有見到一個女人。佛就問他們為了什麼事兒。他們說明原委之後,佛就問他們:「年輕人啊!你們意下如何?尋找一個女人呢?還是尋找你們自己?那一樣對你們更有利啊?」﹝註二十四﹞

這又是一個簡單而自然的問題。硬要牽強附會的將形上的神我、自我等意念扯這門子官司裡來,實在是說不通的。王子們答稱還是尋找自己為妙。佛於是叫他們坐下,並為他們說法。在有案可稽的原文經典裡,佛對他們所說法中,沒有一個字涉及神我。

關於遊方者婆嗟種問佛是否有神我,佛緘口不答一事,已有人寫了許多文章。故事是這樣的:

婆嗟種來到佛處,問道:

「可敬的喬答摩啊!神我是有的嗎?」

佛緘口不答。

「那末,可敬的喬答摩,神我是沒有的嗎?」

佛還是緘口不答。婆嗟種就站起來走了。

這遊方者走後,阿難問佛為什麼不回答婆嗟種的問題。佛解釋自己的立場說:

「阿難,遊方者婆嗟種問我:『有我嗎?』如果我答:『有的』,那末,阿難,我就與持常見的梵志出家人站在一邊了。

「同時,阿難,遊方者問我:『沒有我嗎?』如果我答:『沒有!』那我就跟持斷見的梵志出家人站在一邊了。﹝註二十五﹞

「再說,阿難,婆嗟種問我:『有我嗎?』如果我答『有的!』這答案與我所知『一切法無我』﹝註二十六﹞符合嗎?」

「當然不符囉!世尊。」

「還有,阿難,遊方者問我:『沒有我嗎?』如果我答:『沒有!』那將使得本來已經糊裡糊塗的婆嗟種﹝註二十七﹞越攪越糊塗了。他就會這樣想:以前我倒還有一個神我(我)﹝註二十八﹞,而今卻沒有了。」﹝註二十九﹞

佛陀為什麼保持緘默,現在該很明白了。但如我們將全部背景,和佛對付問題及問話人的態度,也考慮在內,就會更加明白。可惜這種態度完全為討論這問題的人所忽略了。

佛並不是一座計算機,不管什麼人問什麼樣的問題,他都會不加思索的答覆。他是一位很踏實的導師,充滿了慈悲與智慧。他並不是為了炫耀自己的才智知識而答問,而是為了要幫助問話人走上正覺的道路,他和人講話時,時刻不忘對方的水準、傾向、根器、性格以及了解某一問題的能力。﹝註三十﹞

根據佛說,對付問題有四種方式:(一)某些問題必須直截了當的回答;(二)某些問題須以分析的方法解答;(三)另有一些問題須以反問為答覆;(四)最後,有一類問題須予以擱置。﹝註三十一﹞

擱置一個問題有許多方法。其中有一個方法就是說出這問題是不可解答的。有好幾次同一的婆嗟種來問佛世界是否有常的時候,佛就是這樣告訴他的。﹝註三十二﹞他對羇舍子以及其他的人,也是這樣答覆的。但是對於有無神我的問題,他可不能同樣地答覆,因為他一直都在討論與解釋這問題。他不能說「有我」,因為它與他所知的一切法無我相違背。而他也不能說「沒有我」,因為這將毫無必要、毫無意義地增加婆嗟種的困擾。婆嗟種早就承認﹝註三十三﹞他本來已經為一則類似的問題所困惑。他尚未到能了解「無我」的地步。因此,在這種特殊情形之下,保持緘默,將問題置之不答,就是最明智之舉。

尤其不可忘懷的是:佛認識婆嗟種已有多時。這位好問的遊方者來訪問佛陀,這也並不是第一次。智悲雙運的導師,曾為這困惑的求法人煞費心機,並對他表示深切的關懷。在巴利文原典中,多處都提到這位遊方者婆嗟種。他常常去見佛陀以及佛弟子們,三番兩次向他們提出同樣的問題,顯然為了這些問題而十分煩悶,幾乎到了著魔的程度。﹝註三十四﹞佛的緘默,對婆嗟種的影響,似乎要比任何雄辯滔滔的答案為大。﹝註三十五﹞

有些人以為「我」就是一般所謂的「心」或知覺(識)。但是佛說,與其認心、思想(意)或知覺(識)為我,毋寧認色身為我,反倒好一點。因為色身比心識似乎較為堅實。心、意、識日夜遷流,遠比色身的變化為速。﹝註三十六﹞

造成「我」的觀念,是一種模模糊糊的「我存在」的感覺。這「我」的觀念,並沒有可以與之相應的實體。但能見到這一點,就是證入涅槃。這可不是一樁容易的事。在《雜部經》﹝註三十七﹞中,有一段差摩迦比丘與一群比丘談論這一問題的會話,深能發人猛省。

這群比丘問差摩迦,他在五蘊中是否見到有「我」或任何與「我」有關的事物(我所)。差摩迦回說:「沒有。」於是,那群比丘們就說,假如這樣,他應當已經是一位離塵絕垢的阿羅漢了。可是,差摩迦自承雖然他在五蘊中求「我」與「我所」不可得,「但是我尚不是一位離塵絕垢的阿羅漢。同修們啊!關於五取蘊,我有一種『我存在』的感覺,但我並不能了了分明的見到『這就是我存在』。」接下去,差摩迦解釋他所稱為「我存在」的東西,是非色、非受、非想、非行、非識,亦非在五蘊之外的任何一物。但他對五蘊有一種「我存在」的感覺,卻無法了了分明的見到「這就是『我存在』。」﹝註三十八﹞

他說那就像是一朵花的香氣,既不是花瓣香,也不是顏色香,也不是花粉香,而是花的香。

差摩迦進一步解釋說,甚至已證初階聖果的人,仍然保有「我存在」的感覺。但是後來他向前進步的時候,這種「我存在」的感覺就完全消失了。就像一件新洗的衣服上的化學藥品氣味,在箱子裡放了一段時間之後,就會消失一樣。

這段議論對那群比丘們的作用之大、啟發力之強,根據原典記載,他們所有的人,包括差摩迦自己在內,在議論完結之時,都成了離塵絕垢的阿羅漢,終於將「我存在」鏟除了。

根據佛的教誨,執持「無我」的見解(斷見)與執持「有我」的見解(常見)是同樣錯誤的。因為兩者都是桎梏,兩者都是從「我存在」的妄見生起的。對於無我問題的正確立場,是不要執著任何意見或見地,應客觀地、如實地去觀察一切事物,不加以心意的造作。觀察這所謂「我」和「眾生」,只是精神與肉體的綜合,在因果律的限制下,互為依存,剎那流變。在整個生存界內,絕無一物是恆常不變、亙古常新的。

當然,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:如果沒有神我、自我,受業報的又是誰呢?沒有一個人可以比佛本身更能解答這個問題了。有一個比丘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,佛說:「我已經教過你了,比丘們啊!要在一切處、一切事、一切物中見緣起。」﹝註三十九﹞

佛所教的無我論、靈魂非有論或自我非有論,不應被視為消極的或斷滅的。和涅槃一樣,它是真理、實相;而實相絕不能是消極的。倒是妄信有一個根本不存在的、虛幻的我,才是消極的呢!無我的教誨,排除了妄信的黑暗,產生了智慧的光明。它不是消極的。無著說得好:「無我性乃是事實。」﹝註四十﹞

註釋:詳

佛陀的啟示 顧法嚴居士譯 第六章 無我論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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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佛慧訊 BAUS Wisdom Journal (2002) 第八十期 2002

我為什麼出家

釋法嚴(1917~1995 )浙江紹興人。名世淦,字法嚴。

寫給國立中央大學機械工程系 1939級同學畢業五十週年紀念刊

一九四一年我離開大家去從軍,一別五十二年,再聽到我的消息時,我已不叫顧世淦而叫釋法嚴, 成了一個出家人了。這是個不太小也不很平常的變化。我想大家都會問:為什麼?衍涔向我索稿, 我就把這個問題答覆一下吧!

世界上的事事物物,無一不是因緣所成,不管什麼事或物,都有一個因。 譬如種樹,一定要有顆樹的種子,這種子就是因。沒有因,一定沒有樹,但是光有因也不一定有樹。 下了種子,還需靠泥土、日光、空氣、水這四種緣,種子不能自己發芽、生根、茁長。

而樹能否長大成為參天古木,除了需看種子本身的基因(Gene)之外,還需看四緣的品質與數量而定。

四緣有了變化,樹也就跟著起變化。以上的事實是盡人皆知的,那道理也是大家都懂的。 但這只是就一顆樹的一生而言,如要追問那種子和四緣的來龍去脈,那事情就複雜了。

但是不論如何複雜,總不出「一切因緣生」的道理。比方說:日光是以太陽為因,地球為緣; 空氣(大氣)是以氧、氮、氫、二氧化碳等為因,地心引力為緣;土壤是以各種岩石為因, 風雨侵蝕為緣;水是以氫、氧為因,二者間的親和力為緣。諸如此類推究下去, 就要問萬物有沒有一個最初因?

那最初因是什麼?尤其是生物中的人類,有沒有一個始祖?

那始祖又是誰?這最初因的追尋,就是一切宗教所以產生的原因。

各種各式的人,以高下不等的智慧,去追尋這最初因,就產生了各種不同的宗教。古今中外, 宗教的品目繁多,但除了佛教之外,它們所認為最初因的,都不外乎一個或多個擬人化的神, 世間的一切,都是神造的、都歸神主宰。 神也有喜怒哀樂,也不一定公正,但神的意旨是一定要遵奉的, 否則就要招殃,而佛教卻說這最初因是「無明」。

這「無明」雖然也是萬法之本源(現象界一切事事物物的根源),卻不是一個擬人化的神, 如以科學語言來作一個解說,可以說「無明」就是盲目的能。這盲目能的觀念, 是我佛釋迦牟尼的獨家發明(這發明是發現及闡明的意思),是曠古未有的。

他的時代大家都只知有物,不知有能,更不知能能生物和能物可以互換的道理。 這道理要到二十世紀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問世,才被舉世的大眾以驚詫的心情接受。

但是佛在二千五百多年前,坐在菩提樹下,在禪定中探索人生的問題時,就已悟到無明為萬物 (包括人生)之始(最初因)。

佛所探索的人生問題是:為什麼人生沒有一件事是美滿的? 為什麼一切到頭來總是以悲劇結束?

貴如帝王(譬如中國的秦始皇)也不免有不能長生之憾!至於常人則一生所遭逢到的, 更是苦多樂少。這些都是不爭的事實,那是為什麼呢?

他探索這些問題時,自問自答的思路是這樣的:

一、人生是苦,苦的是有老、病、死。為什麼有老、病、死?因為有生(命)。

二、為什麼有生?因為有「有」(開始存在)。

三、為什麼有「有」?因為有取(執著不捨)。

四、為什麼有「取」?因為有愛(貪戀)。

五、為什麼有「愛」?因為有受(感受)。

六、為什麼有「受」?因為有觸(身心對物的接觸)。

七、為什麼有「觸」?因為有六入(眼耳鼻舌身意)。

八、為什麼有「六入」?因為有名色(名是心靈,色是肉體)。

九、為什麼有「名色」?因為有識(分別心)。

十、為什麼有「識」?因為有行(活動)。

十一、為什麼有「行」?因為有無明(盲目的能)。

佛經裡把所得到答案的次序倒過來編成一個叫做「十二因緣」的公式,以闡明人生苦的來源。公式如下:

無明緣行,行緣識,識緣名色,名色緣六入,六入緣觸,觸緣受,受緣愛,愛緣取,取緣有,有緣生,生緣老、 病、死、憂、悲、苦、惱。

這十二因緣大家都只知道它說的是人生的來源以及人生為什麼是苦, 也有人把這十二因緣說成三世兩重因果(這套道理,這裡不談), 而最令我驚奇的是前面的三緣。我對這三緣有我獨特的見地,而由前人所未說的, 現在寫在下面,作為我對「五十年紀念刊」的獻禮!

我認為十二因緣的前三個因緣:無明、行和識,實際上是一回事。

無明是體,是盲目的能;行是這盲目的能的相狀(相), 而識則是無明所起的作用(用)。

無明是無形、無色、不可知、不可見的,佛何以知道它的存在?

主要是由於它的行(活動),有了活動就產生了作用,這作用就是識(知覺和分別力)。

所以前三因緣實在是在說明一切宇宙人生的始點是一(因)動態的有知覺的能。

這能的動,就是宇宙的成因。

因為動一定是從此到彼,這就產生了距離(空間),同時也一定有動前和動後,這就產生了時間。

時空也叫做宇宙、世界,是同時生起同時存在的,這道理牛頓不知道,他以為時與空是各別獨立的, 也要到二十世紀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問世,才為世人所知曉。

以上的話,換一種說法就是:動的無明,即是宇宙,或說宇宙即是動的無明。

可是無明的作用是識,是有知覺、能分別的, 宇宙也有識嗎? 奇怪的是,現在有幾個天文物理學家,竟然有持這種主張的。

一九九○年就有兩位科學家寫了一本叫做 《The Conscious Universe》的書, 根據科學實驗已證實的Nonlocality說,認定宇宙是有知覺、能分辨的。 其實早在二十年已有科學家認為宇宙的活動,與人類心靈的活動十分相似。

這盲目的能呈現在生命領域裡的時候,仍然維持了它的一切屬性。 以人類而言,無明的識,就是人的心靈。 因無明的行所成的物質個體,就是我們的肉身,所以人只是無明所現的無數形態中的一種。

為什麼叫這「能」做「無明」呢?因為它是人生痛苦的根源。 為什麼是苦的根源呢?因為它專會分別。 你們看由它所變成的人,有眼耳鼻舌身意的六入,有了六入就有觸、受、愛、取; 由這四者就產生了貪心、瞋心和癡心,叫做三毒, 就是這三毒攪得一切烏煙瘴氣、天下大亂,大家不明白這三毒為害之烈。 知道此間樂不思蜀,以刀口的蜜糖為至高的享受,豈不見今日之天下, 就因為三毒氾濫,弄得不久地球都不能住人了,這都是無明之害呀!

我有幸能接觸到這樣合理真實至高無上的啟示,能夠不接受嗎?

佛認定人生是苦,無明是苦根之後,又制定了一套叫做四聖諦的法則:

第一聖諦就叫苦諦,第二聖諦叫做集諦,是說明苦是有原因的,第三聖諦叫做滅諦,是說苦的原因, 都是可以消滅掉的,第四聖諦叫做道諦,則具體的舉出滅苦之道, 就是要持戒、修定、開慧。

遵照佛的教示去實行四聖諦的梵語(印度話)叫做沙門。

沙門的意思是勤息,也就是勤修戒定慧,息滅貪瞋癡的行者。

我是一個學書不成學劍不成的廢料,從軍歸來,對人為什麼活著生起了疑問,就在這當口, 偶然接觸到佛法,覺得很對我的胃口,以後的三十餘年中無一日不看些佛書, 漸漸地我的性格、思想、觀點都起了變化, 終於在1986年到舊金山西北一個叫做辣斐葉(Lafayette)的小鎮山上法王寺內落髮出家, 至今不覺已七年了。

這七年中,我泛觀世事的變化,益發的相信,只有佛法可以救世,因為佛法對世間疾患的原因,診斷得最正確, 它的處方也最有實效。

比方說,人民貧困應怎樣救?西洋人主張發展經濟,但是經濟發展極高的美國,並沒解決貧富不均的問題。

反倒是經濟愈發達,貧富的差距愈大,人民的貪心愈熾烈,社會愈不安寧。

為什麼?因為美國人不戒貪,他們認為貪得無厭才有進步。

這戒貪,非得信佛不可,佛說一切法因緣生,也因緣滅,一切因緣所生法,到因緣消散時,也一定跟著消滅。 大家如果能深信這種道理,就不會貪得無厭,因為他知道妻、財、子、祿都是因緣所生法, 這些法有生起的因緣,也有壞滅的因緣,有許多因緣是不可知、不可控制的,貪之無益。

所以明佛法的人肯做合理合法的努力,而不會做無理的貪求,遇到災難困境也能泰然處之。

佛法中有許多奧妙而絕不迷信的教示,如業果輪迴說、緣起性空說等等,一時也說不盡。 同學如果對前面所說的少分佛法生起興趣的話,歡迎來信研究。

這幾年我看了些天文物理學的書,覺得很多新理論,很可以做佛法的印證。 例如討論世界起源的「大爆炸說」(The Big Bang Theory),就說宇宙是由若干億年前,一團濃縮的能, 起了爆炸,這四散飛奔的能,紛紛地化成了各種天體(星雲、星球等), 向外馳散,像一顆氣球膨脹的球面一樣,這爆炸的餘勢,至今猶勁。

這學說豈不是太像無明緣行了嗎?大爆炸之說,也說時空是由爆炸而生,可知佛的所見是何等神奇, 我相信這樣的教示,為了要親身印證這教示的正確性,我才選擇了出家。


【作者小傳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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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嚴法師(1917~1995)俗家名顧世淦又叫釋法嚴,曾任本會譯經院駐台副院長,譯有《佛陀的啟示》、 《禪門三柱》、《射藝中的禪》、《原始佛典選譯》、《往生淨土論講記》等書, 一九九五年往生, 本文係法師生前為國立中央大學機械工程系1939級同學畢業五十週年紀念刊而寫, 手稿存於朱斐長者處,承朱老師提出供讀者分享,謹致謝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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釋法嚴(1917~1995 )浙江紹興人。名世淦,字法嚴。中央大學畢業。 曾服務於農復會及臺灣佛教譯經院。 精通英文、梵文、巴利文等,為近三十年來,佛教界之著名翻譯家,譯有禪門三柱、原始佛典選譯、佛陀的啟示等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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